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根据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文件精神,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文件精神,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拥有非常良好的职业道德;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能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根据《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5号)有关法律法规,使用单独划线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级别“社会工作师”)申报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只可在证书标注有效区域所在的省(区、市)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考试。
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所有的环节均利用互联网办理。
1.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注册或按要求完善注册信息,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
2. 上传的个人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新注册考生个人照片须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
3. 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4. 为加强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如果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须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接受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做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因按有关机构规定,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时间,请有参考意向的有关人员提前合理的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具体申请范围及操作步骤请参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验怎么办”“如何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相关联的内容。详见网址:
5.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后需进行信息确认,资格核查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1. 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进行,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核查,未按要求做核查的,将被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成绩无效的处理。该项考试资格核查,省直属报名点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各市(州)报名点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
2. 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做在线.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从事有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职称评聘证明、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做线上人工核查。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收费标准: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高级社会工作师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9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身份信息,如信息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上班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申请办理更正。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对拟取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
电子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纸质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
他们受雇于公、私立社会福利机构从事社会服务,是专业的助人者,有别于那些利用工余或业余时间从事社会公益活动或社会服务的志愿者。
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价值观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方法助人的服务活动。目标是构建一个公平、正义和关怀的社会。社会工作是在一定的社会福利制度框架下,根据专业价值观念、运用专业方法帮助有困难的人或群体走出困境的职业性的活动。
(以下部门或组织与社会政策相关的岗位):教育、公安、民政、司法、人力社保、文化、卫生计生委、信访、扶贫等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红十字会等组织。(二)社会工作服务
(以下领域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除财务、工勤等辅助岗位外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和社会工作管理岗位):1.社会福利(老年、儿童、残障人福利机构和相关社会组织中致力于助人服务)
2.社会救助(低保、特困供养、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的审核、帮扶实施,救助管理站帮扶服务)
4.慈善事业(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红十字会等慈善助人服务,达到规定时长的社会服务志愿者)
5.社区社会工作(行政办事大厅、街道乡镇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村委会、96345平台、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
6.家庭社会工作(婚姻登记、婚姻调解、反家暴、反性别歧视、单亲服务、亲子服务、安养服务、哀伤辅导、家庭咨询、家庭关系辅导、成员权益保护)
7.医疗社会工作(健康倡导、接诊服务、医患关系管理、康复治疗,病患家庭辅导、院外康复、临终关怀、哀伤辅导、劝捐,精神病预防和治疗、精神障碍康复)
12.犯罪预防(青少年社会组织、青少年服务平台,基层派出所、检察机关、关工委的犯罪预防服务)
13.禁毒戒毒(社区禁毒,相关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中直接提供禁毒戒毒服务)
14.矫治帮扶(社区矫治,相关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中直接提供矫治帮扶服务)
16.纠纷调解(社区调解、司法调解,相关社会组织和机构中直接提供纠纷调解服务)
: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专业培训、合作交流和研究的人员。也就是说,在上述单位工作都可以算作是社会工作,能够开具工作年限证明。